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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业务

招标代理

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(公司)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。


在代理采购单位项目采购工作中,我公司将努力秉承服务至上的原则,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规定的前提下,尽量简化程序,满足采购单位的实际应用需要。


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,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,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。这两种方法并存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,也适应了招标人实际需要,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则由招标人依照法律上的要求自行决定,招标人有自主抉择的权利,但是又不是无条件地进行抉择。因此在法律中明确,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,才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。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,保证招标质量,因此规定,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,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。


在接受委托后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招标人项目的具体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招标,并按招标人委托提供相关的代理招标服务。具体代理招标服务内容如下:


(1)根据采购单位下达的采购项目执行计划,合理编制采购代理工作计划包括招标形式、进度安排、人员配备等并报采购单位批准。


(2)编制资格预审文件(如需要)、前期技术论证、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纲要(含招标任务书)、拟定招标方案,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报相关单位审批;


(3)发布招标公告;


(4)编制、发售招标文件;


(5)组织现场踏勘、组织答疑(根据项目实际情况);


(6)接收递交的投标文件;


(7)组织开标、评标;


(8)定标后,办理招标结果备案;


(9)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告知书;


(10)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;


(11)草拟合同文本、办理合同备案手续;


(12)办理招标的备案归档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;


(13) 接受委托的有关招标的其它事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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